瓮江镇中元节森林防火倡议书
2024-08-16 10:58:4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瓮江镇林长制办公室 | 编辑:程桢恒 | 作者:刘林伟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584
瓮江镇中元节森林防火倡议书

全镇广大居民:

     今年八月十八日是我国传统的中元节,缅怀故人、追思逝者、寄托哀思是中华民族传统的孝道文化,各地进山入林燃放鞭炮、焚香烧纸活动频繁,因此极易引发森林火灾。为倡导绿色低碳文明祭祀理念,确保中元节期间全镇林区安全稳定,在此,我们向全镇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:

     一、文明祭祀。我们提倡广大居民要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,选择鲜花祭扫、网上留言、植树祭奠、家庭追思等绿色、环保、科学的形式祭扫,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。广大党员、团员要率先垂范,做倡导文明祭扫的带头人,积极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居民,树立“思亲莫用烟火扰,文明平安祭祖先”的新风尚。

     二、安全祭祀。瓮江居民应自觉树立文明祭祀防火意识,遵守有关防火规定,不到山区、树林、草坪附近燃放烟花爆竹、焚烧香纸;祭扫时,应到指定区域进行焚香、烧纸;祭拜结束后进行现场守护,检查四周有无未熄灭的火源,及时清理未燃尽的香烛、鞭炮、烟头和灰烬,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,做到人走火熄,防止引发森林火灾。

     三、群防群治。十年难育一棵树,星火能毁万亩林。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加入到森林防火志愿者队伍中来,以开展森林消防安全巡逻、传授森林消防安全常识、当好义务森林消防员为荣,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、野外违规用火、违反森林消防条例引发森林火灾为耻,从你我做起,齐心协力,群防群治,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和璀璨明珠。如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和火情火灾,请及时拨打火灾报警电话0730-6921005,采取合理方式做好避险救灾,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

     四、严格执行林区野外用火“十不准”的规定

     不准在林区林地烧田坎土边,不准在林区林地乱丢烟头、火柴梗。

     不准在林区林地烧火土灰积肥,不准在林区林地建窑烧木炭、烧砖瓦。

     不准在林区林地烧荒烧杂烧烤,不准在林区林地打火把照明。

     不准在林区林地烧纸上坟,不准在林区林地烧火取暖、做饭。

     不准在林区林地燃放鞭炮,不准在林区林地用火驱善、烧蚂蚁、蜂窝。

     居民们,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,做文明祭祀的示范者,做“告别陋习、文明祭扫”的带头人,做传统文化的传承者、平安健康的守护者,严防山火、保护森林,用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。


瓮江镇人民政府     

2024年816日    

责编:程桢恒

来源:瓮江镇林长制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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